(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四)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二本以上,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近,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年龄35岁以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